附件1中附1-9“热处理设备(产品)的参评条件”对相关技术装备水平及应用效果进行评估;4、 对节能减排效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和国内先进水平的技术装备,列入《热处理行业节能减排先进技术目录》,由中国热协向该技术装备的制造企业颁发“热处理行业节能减排先进技术单位”证书和标牌,在行业内表彰,并推荐备选工信部《节能机电设备(产品)推荐目录(第五批)》。
四、 申报截止日期:2014年8月10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五、 中国热处理行业协会(热处理行业清洁生产促进中心)
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9号亚运豪庭C座9C,邮政编码:100101 ;
电话/传真:010-64935042;010-64933042电子邮箱:sxd@chta.org.com ,联系人:沈晓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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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/传真:010-6291307;010-62924532电子邮箱:wxm@chta.org.com ,联系人:王晓明
附件: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节能机电设备(产品)推荐及能效之星(装备类)评价工作的通知
(工信厅节函[2014]459号)
二O一四年七月十八日
主题词:节能减排 先进技术 推荐报: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送:机械工业节能与资源利用中心中国热协理事长、副理事长、秘书长、副秘书长中国热处理行业协会秘书处 2014年7月18日印发附件关于开展2014年节能机电设备(产品)推荐及能效之星(装备类)评价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节函[2014]459号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,有关行业协会: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》(国发[2013]30号),引导先进节能机电设备(产品)的生产和推广应用,推动机电行业产业转型升级,我部决定继续推荐一批国家鼓励发展的节能机电设备(产品)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节能机电设备(产品)推荐工作
(一)申报范围本次申报的节能机电设备(产品),是指满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节能减排市场重点需求、能效水平达标、节能经济性良好,且能够逐步替代耗能高、落后的机电设备(产品)。申报范围为工业锅炉、电机、变压器、风机、压缩机、塑料机械、电焊机及焊接设备、制冷设备、热处理设备。
(二)申报要求
1.申报企业根据所申报设备的类别提供相应的材料(具体设备分类申报要求见附件1)。申报产品为系列产品时,应按照产品规格提供相应的材料。
2.申报企业应每项设备(产品)填写一份《节能机电设备(产品)推荐申报表》(见附件2),并填写《节能机电设备(产品)推荐申报汇总表》(见附件3)。
(三)申报程序
1.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、有关行业协会根据申报材料要求组织有关节能机电设备(产品)的研发或生产单位进行申报,并按本通知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,以正式公文的形式将书面申报材料(A4纸装订成册,一式二份)和电子版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(节能与综合利用司)。 申报表格请登录我部网站(http://www.miit.gov.cn)节能司子网站下载。
2.申报材料的报送截止日期为2014年9月11日。
3.节能机电设备(产品)推荐不收取企业任何费用。
(四)评审及公示 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按照申报要求对申报的机电设备(产品)进行评审,经公示无异议后,最终发布《节能机电设备(产品)推荐目录(第五批)》(以下简称《推荐目录》)。
二、“能效之星(装备类)”评价工作
(一)评价范围 评价范围为工业锅炉、电机、变压器、压缩机、风机等装备类产品(具体产品分类见附件4)。
(二)评价原则 “能效之星”产品是在《推荐目录》的基础上,按照企业自愿申报、能效水平领先、市场监督的原则进行评价。
(三)评价程序 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在《推荐目录》评审结果的基础上,根据企业的申请及能效指标领先的情况,进一步评审出“能效之星(装备类)”产品,必要时对申报企业进行现场抽查。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《“能效之星”产品目录(2014年)》进行网上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任何企业或个人都可就评审结果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异议(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)。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对有异议的产品信息进行核实处理,对提出异议的产品能效数据,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产品能效测试。
三、联系方式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联系人:袁令电话:010-68205367 传真:010-68205354地址及邮编: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,100804。
附件:
1.节能机电设备(产品)分类申报要求
2.节能机电设备(产品)推荐申报表
3.节能机电设备(产品)推荐申报汇总表
4.能效之星(装备类)产品评价分类表
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
2014年7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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